广东深圳一男子随手将吃剩的猪排骨从17楼抛下,砸中一名路过女子的头部,致其头晕发蒙、血流不止,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六个月。无独有偶,广东广州一住宅区近日接连发生高空抛物事件,两把餐刀从高空坠落,其中一把径直扎入停在车位上的汽车车顶,刀身没入车顶两三厘米。事发次日,同一区域又掉下一把叉子。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车辆预估维修费用高达12万元。
梳理近期警方通报,类似案件还有不少:上海一名装修工为图省事,将6袋混有砖块的建筑垃圾从6楼抛下,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北京通州一女子6次从9层往下扔烂水果,同样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刑事拘留……这些案件指向同一个问题:高空抛物的侥幸心理,究竟还要付出多大代价才能破除?
先看“侥幸”二字。“我看楼下没人,直接扔下去应该没事”是不少抛物者的心态,这种“没人就没事”的“侥幸”,恰恰最危险。不少高空抛物者以为没砸到人就没事。事实上,2026年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只要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无论是否造成后果都属违法。也就是说,高空抛物即使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也可予以处罚。从“出了事再追”到“有风险就管”,抛物者再无侥幸空间。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远比许多人想象的更可怕。一枚仅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足以把人头顶砸出肿包;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则可能致人死亡。一个空易拉罐、一枚铁钉、一块西瓜皮,从高空落下都可能成为致命凶器。高空抛物之所以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正因为它的杀伤力是实打实的,但抛物者往往意识不到,甚至不以为然。


有的高空抛物者之所以心存侥幸,是觉得即使扔了也很难被发现和取证,难以锁定到自己头上。的确,高空抛物瞬时发生、抛物者隐蔽,传统手段往往“看得见却抓不住”。抛物者赌“没人看见”,治理者就要让物证“看见”。如今,技术已经让法律长出“牙齿”:广州警方利用公安数据库与高空抛物物证检出数据碰撞,把排查的“面”变成精准指向的核查“点”。广州越秀区三眼井社区在智慧化改造中安装垂直朝向楼体外墙的高空抛物监控,结合轨迹算法精准定位涉事楼层并实时报警,且不拍摄室内,兼顾隐私保护。这一做法实施后,高空抛物现象明显减少。
防范高空抛物,物业绝不能“当甩手掌柜”,否则难辞其咎。江西一名2岁幼童被高空抛下的瓷板砖碎片砸中头部,物业辩称“已张贴提示、微信群发宣传”,但法院查明该小区曾多次发生高空抛物,物业未安装能有效防范和追溯高空抛物的公共视频设施,最终判定物业需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贴了告示”不等于“装了眼睛”,“发了通知”不等于“尽了责任”。物业必须加强技术布设和日常巡查,从源头做好预防。
高空抛物的“低成本侥幸”,带来的往往是“高代价后果”。打破高空抛物的“侥幸”和“轻视”,不能只靠道德呼吁,也不能只靠事后追惩。技术让侥幸被发现,法律让侥幸付出代价,物业和社区则让侥幸在发生之前就被拦住。治理高空抛物,说到底,是让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抬头看到的那片天空,需要每个人共同守护。当所有人都收起“侥幸”,告别“不以为然”,头顶上的安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策划:岳小乔、雒健晴
海报:陈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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